真诚唤醒罪犯良知 “牛大碗”又供一命案
http://www.sanqindaily.com 2008年01月31日01:10 三秦都市报
本报汉中讯(欧军 车玮 实习记者 陈卫平)1月8日,备受社会关注的南郑县“2006·7·8”杀人碎尸案罪犯“牛大碗”王琦,在南郑县看守所再次向警方主动交代,他曾于2002年,在甘肃省合作市用铁锤将一人打死,并抢走现金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。
罪犯王琦,现年38岁,甘肃省合作市人。1986年曾因强奸罪被判刑9年,服刑期间因越狱又被加刑9年,直至2000年元月才刑满释放。2002年9月,王琦到南郑县大河坎迎宾路开了家“牛大碗”拉面馆。2006年7月6日晚,王琦将店里17岁女服务员简某强奸杀害后,将其尸体肢解,分别扔进大河坎广场附近的草丛和粪坑中。同年4月10日,王还用同样残忍的手段,将城固县文川镇21岁女服务员强奸、肢解,将尸块遗弃在附近雨棚及菜地里,案发后,在当地引起强烈关注。
2006年7月13日,这名色胆包天的拉面馆老板王琦被南郑警方刑拘。2007年2月,“犯罪动机卑劣,杀人手段残忍,社会危害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”的罪犯王琦,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后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,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程序,一直关押在南郑县看守所。一年多来,监管民警坚持严格监管改造的同时,在生活上关心帮助,在人格上给予应有的尊重,经常与其谈话开导教育,民警的真诚唤醒了王琦沉睡的良知。
2008年1月8日,王琦主动向监管民警交代,他还于2002年5月在甘肃省合作市梁站山运输公司家属院孙某家中,用铁锤将孙某打死,并抢走现金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。1月21日,经南郑县政法机关与甘肃合作市警方多次核查案情,与该王交代的犯罪事实基本吻合。
目前,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